北京語言大學作為主辦單位,現舉辦“北京語言大學雄安校區總體規劃方案征集”活動。本次方案征集活動將公開邀請具有相關規劃設計經驗的設計機構前來申請應征,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以下簡稱“申請文件”)。通過資格預審選取7個應征人參加征集活動,并提交應征設計成果。
1. 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北京語言大學雄安校區總體規劃方案征集
1.2 項目位置:雄安新區起步區第一組團,東至城市道路1-NB1,南至城市道路EB3,西至城市道路NA0,北至城市道路EB2。
1.3 項目規模:總用地面積47.31公頃,其中高等教育用地(A01-04-01地塊)面積42.76公頃,公園綠地(A01-04-02地塊)面積4.55公頃,最終以土地供應文件為準。地上建筑面積51萬平方米,最終以批復的可研為準。
1.4 設計任務:北京語言大學雄安校區總體規劃方案。
1.5 征集方式:公開征集。
1.6 征集設計周期:約60天。
2. 主辦單位及征集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北京語言大學
征集組織機構: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3. 征集聯系
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泉莊萬柳光大西園6號樓
郵政編碼:100089
聯系人:朱小鋒、徐興華、郝晴、邢亞利
聯系電話:86-10-82575131/5137/5731/5831—256/812(工作日9:00-17:00)
傳真:86-10-82575840
E-mail:kjysanbu@163.com
4. 應征申請人的資格
4.1 應征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為合法注冊的法人實體或由合法注冊的法人實體組成的項目聯合體。
4.2 申請人應具有承擔本征集項目的專業技術能力,且具有城鄉規劃或建筑設計的相應資質或資格。
4.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規劃設計機構須具有城鄉規劃編制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4.2.2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設計機構須依其所屬國或所屬地區的管理規定具有城市規劃或建筑設計的執業許可或經營許可。
4.3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規劃設計機構的資格要求參照境外設計機構資格要求的規定。
4.4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應征。
4.4.1 聯合體的各成員應共同簽署一份聯合體協議。
4.4.2 組成項目聯合體的各成員單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申請資格預審,也不得同時加入本項目其它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
4.5 除聯合體內部的成員外,參加征集的應征人之間不應存在關聯關系。
5.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的資格預審文件在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www.58xda1.cn)下載。
有意向參加應征的申請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下載資格預審文件領取登記表,填寫完成后以Word版本發送電子郵件至征集指定郵箱kjysanbu@163.com或遞交至征集組織機構,征集組織機構收到登記表后,再將資格預審文件的下載密碼發送給申請人。
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2日17:00(中國北京時間,下同)。
6. 申請文件的遞交
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18日中午12時00分,申請人應在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將申請文件遞交至征集組織機構。主辦單位和征集組織機構將拒絕接收逾期送達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7. 資格預審公告發布媒體
本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北京語言大學網站(www.blcu.edu.cn)、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www.58xda1.cn)同時發布。
8. 其它條款
8.1 知識產權
8.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應征文件(包括A3版面設計文冊、A0標準輕質展板、電子文件、模型、應征設計方案著作權聲明等)均不退回。
8.1.2 應征設計文件和設計成果的知識產權由主辦單位與應征人共同享有。
8.1.2.1 應征人對其應征設計文件享有署名權,在征得主辦單位書面同意后可通過傳播媒介、專業雜志、書刊或其他形式評價、展示其應征設計文件的相關內容。除應征人的設計標準、設計導則和繪圖元素以外,應征人不得將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用于其他的設計項目。
8.1.2.2 主辦單位有權在本項目的規劃設計中使用應征人提交的規劃設計成果,主辦單位在項目的規劃設計中或在規劃設計方案調整綜合時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應征規劃設計成果的內容,也可以對其進行修改。主辦單位不得將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用于本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
8.1.2.3 主辦單位可以對所有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覽,并可通過傳播媒介、專業雜志、書刊或其他形式評價、展示、宣傳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但應注明設計機構的名稱。
8.1.2.4 應征建筑設計方案(如果有)的著作權歸屬于應征人,但景觀小品及其建構筑物除外。
8.1.3 應征人應保證提交的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境外沒有且不會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應征人應保證,如果其應征設計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應征人應已經獲得權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權。應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賠償責任應由應征人承擔。
8.2 應征設計補償金
8.2.1 中選規劃設計方案的確定
本次方案征集將選出3個優勝規劃方案。
主辦單位將對優勝規劃方案進行綜合考量,從中確定一個中選規劃設計方案。該應征人應對應征規劃方案進行整合,最終完成北京語言大學雄安校區總體規劃方案。
8.2.2 應征設計補償金(以下簡稱“補償金”)是主辦單位支付給應征人參加征集活動,準備并遞交應征規劃設計方案(以下簡稱“應征方案”)的補償費用。補償金分檔設置,主辦單位將向遞交了有效應征文件但其應征方案未被推薦為優勝規劃設計方案的應征人支付補償金人民幣38萬元;主辦單位向其應征方案被推薦為優勝規劃設計方案但未被確定為中選規劃設計方案(以下簡稱“中選方案”)的2個應征人在其完成方案優化及修改后支付補償金人民幣50萬元;主辦單位向其應征方案被確定為中選方案的應征人支付補償金人民幣88萬元,該應征人應進行方案優化、綜合、深化,完成雄安校區規劃設計方案的編制,編制深度應達到修建性詳細規劃階段城市設計的深度要求,并應滿足校方及雄安新區的相關規定。上述補償金包含應征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繳納的各種稅費。
8.3 補償金的支付
應征人的補償金以人民幣支付。如境外應征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沒有常設機構,也沒有可以接受人民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賬戶,可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收款人全權處理收付款事宜,并為其代繳各種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稅費,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應征人自行承擔。
8.4 適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動本身及與本次活動相關的文件所適用的法律和法規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
8.5 語言
資格預審文件以及與資格預審文件相關的補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書寫。申請文件應使用中文書寫,申請人隨申請文件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種語言,但應附中文譯本。在中文與其他語言的意思表達不一致時,以中文為準。
8.6 解釋權
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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