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作為主辦單位,現舉辦“北京理工大學雄安校區總體規劃方案征集”活動。本次方案征集活動將公開邀請具有相關規劃設計經驗的設計機構前來申請應征,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以下簡稱“申請文件”)。通過資格預審選取 3個應征人參加征集活動,并提交應征設計成果。
1. 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北京理工大學雄安校區總體規劃方案征集。
1.2 項目位置:雄安新區起步區第一組團。東至城市道路1-NC2,西至城市道路NA1,南至城市道路EB2,北至城市道路EA1。
1.3 項目規模:總用地面積44.71公頃(約671畝),其中高等教育用地面積33.44公頃(約502畝),公園綠地(含排澇通道)11.27公頃/169畝,最終以土地供應文件為準。容積率≤1.2,地上建筑面積≤40萬平方米,地下建筑規模按地上建筑規模的30%估算,最終以批復的可研為準。
1.4 設計任務:北京理工大學雄安校區總體規劃。
1.5 征集方式:公開征集。
1.6 征集設計周期:約25天。
2. 主辦單位及征集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北京理工大學
征集組織機構: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3. 征集聯系
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柳光大西園6號樓0188
郵政編碼:100089
聯系人:邢亞利、朱小鋒、徐興華、郝晴
聯系電話:86-10-82575131/5137/5731/5831—256/812(工作日09:00-17:00)
郵箱:kjysanbu@163.com
4. 應征申請人的資格
4.1 應征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為合法注冊的法人實體。
4.2 申請人應具有承擔本征集項目的專業技術能力,且具有城鄉規劃或建筑設計的相應資質或資格。
4.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規劃設計機構須具有城鄉規劃編制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4.2.2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設計機構須依其所屬國或所屬地區的管理規定具有城市規劃或建筑設計的執業許可或經營許可。
4.3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規劃設計機構的資格要求參照境外設計機構資格要求的規定。
4.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征。
4.5 參加征集的應征人之間不應存在關聯關系。
5.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的資格預審文件在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www.58xda1.cn)下載。
有意向參加應征的申請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下載資格預審文件領取登記表,填寫完成后以Word版本發送電子郵件至征集指定郵箱kjysanbu@163.com或遞交至征集組織機構,征集組織機構收到登記表后,再將資格預審文件的下載密碼發送給申請人。
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3日17:00(中國北京時間,下同)。
6. 申請文件的遞交
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06月28日17時00分,申請人應在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將申請文件遞交至征集組織機構。主辦單位和征集組織機構將拒絕接收逾期送達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7. 資格預審公告發布媒體
本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北京理工大學網站(www.bit.edu.cn)、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www.58xda1.cn)同時發布。
8. 其它條款
8.1 知識產權
8.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應征文件(包括A3版面設計文冊、A0標準輕質展板、電子文件、應征設計方案著作權聲明等)均不退回。
8.1.2 應征設計文件和設計成果的知識產權由主辦單位與應征人共同享有。
8.1.2.1 應征人對其應征設計文件享有署名權,在征得主辦單位書面同意后可通過傳播媒介、專業雜志、書刊或其他形式評價、展示其應征設計文件的相關內容。除應征人的設計標準、設計導則和繪圖元素以外,應征人不得將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用于其他的設計項目。
8.1.2.2 主辦單位有權在本項目的規劃設計中使用應征人提交的規劃設計成果,主辦單位在項目的規劃設計中或在規劃設計方案調整綜合時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應征規劃設計成果的內容,也可以對其進行修改,實質性修改之后的規劃設計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不得將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用于本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
8.1.2.3 主辦單位可以對所有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覽,并可通過傳播媒介、專業雜志、書刊或其他形式評價、展示、宣傳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但應注明設計機構的名稱。
8.1.3 應征建筑設計方案(如果有)的著作權歸屬于應征人,但景觀小品及其建構筑物除外。
8.1.4 應征人應保證提交的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境外沒有且不會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應征人應保證,如果其應征設計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應征人應已經獲得權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權。應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賠償責任應由應征人承擔。
8.2 應征設計補償金
8.2.1 設計草圖補償金
設計草圖補償金是主辦單位向申請人提交合理的規劃思路、基本合格的設計草圖而支付的補償費用,設計草圖補償金人民幣1萬元,補償金包含申請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繳納的各種稅費。對于入選為應征人且獲得了應征設計補償金的申請人,主辦單位不向其支付設計草圖補償金。
8.2.2 中選規劃設計方案的確定
本次方案征集將選出1個中選規劃設計方案。
8.2.3 應征設計補償金(以下簡稱“補償金”)是主辦單位支付給應征人參加征集活動、準備并遞交應征規劃設計方案(以下簡稱“應征方案”)的補償費用。補償金分檔設置,主辦單位將向遞交了有效應征文件但其應征方案未被推薦為中選方案的應征人支付應征設計補償金人民幣20萬元;主辦單位向其應征方案被確定為中選方案的應征人支付應征設計補償金人民幣40萬元,該應征人應進行方案優化、綜合、深化,完成雄安校區規劃設計方案的編制,編制深度應達到修建性詳細規劃階段的深度要求,并應滿足校方及雄安新區的相關規定。上述應征設計補償金是應征人就本征集項目可以獲得的全部費用,包含應征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繳納的各種稅費。
8.2.4 補償金的支付
申請人/應征人的補償金以人民幣支付。如境外申請人/應征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沒有常設機構,也沒有可以接受人民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賬戶,可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收款人全權處理收付款事宜,并為其代繳各種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稅費,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申請人/應征人自行承擔。
8.3 適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動本身及與本次活動相關的文件所適用的法律和法規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
8.4 語言
資格預審文件以及與資格預審文件相關的補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書寫。申請文件應使用中文書寫,申請人隨申請文件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種語言,但應附中文譯本。在中文與其他語言的意思表達不一致時,以中文為準。
8.5 解釋權
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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